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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May 30, 2005


It's That Old Story Again 


今天我的文章又被全文轉貼到某個討論區了,我並不歡迎這種舉動。如果要向別人介紹我的文章,歡迎把連結留下即可。每篇文章末端的時間就是該篇文章的永久連結,通常就是文章的標題,有時候因為長度或特殊符號可能稍微有點出入,不過一看就知道,非常清楚。

如果對我的文章有意見想要討論,歡迎節錄有意見的部份來談。如果是在需要註冊的空間,我不保證我會找的到並做解釋或修正。如果是不須註冊的空間,我大概會有機會看的到的。

下 面是我在去年的一個 post 談類似的情況,老實說我連那是哪個論壇或網站都忘了。這一次的情況比上一次好,起碼 post 的人沒有搞得東西像是他寫的一樣。我仍然不歡迎這種舉動,我如果要 post 在特定論壇上我會自己動手,ptt BBS 裡面的 Yankees 版和 MLB 版我都有不少 posts,那些東西通常也不會在這個 blog 裡面出現。

由於我不是那個討論區的會員,也沒有興趣註冊,所以即使要反應也沒有門路。只能在這裡消極的表示一下我的態度,僅此而已。

Wednesday, March 10, 2004

Please don’t post my articles in the other places

請不要轉貼我的文章。

如 果在討論中同意或是不同意我的看法,需要引述的話,我沒有意見。大家討論棒球,不是學術著作,所以我也不會在意引述的份量。不過,我並不希望被全文轉貼。 尤其是現在我使用 blog,轉載到 BBS 上會有很多我引述的網址格式無法維持;轉到其他網頁更沒有必要,給個連結便成,沒有需要轉載。

當引述的時候,請順便附上網址。每一篇文章結尾的地方的日期和時間就是該篇文章的連結,如果嫌網址太長可以用 tinyurl.com 將其縮短。

我不希望被全文轉貼的立場 2/29/04 提過一次,不過今天早上發現有人把我 2/25/04 的文章貼到別的地方,把第一段的頭截掉做為文章標題,然後全文一字未動,只把最後一段截掉後 post 出來。最後意思一下附上這個 blog 的網址,不過那篇文章早就被推到很底下去了,照那個連結連到我的 blog 來可能根本不會找到那篇文章。這不是 quote 別人文章的方式,如果是學術論文的話這會被指控為剽竊的。

我 無意指責別人,也寧願相信那是無心之失,不過希望同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了。以 前我也曾經看過某個個人網站的留言板裡面有人把我在 BBS 上 post 出來的東西完全沒有說明出處就貼出來,這對於 blogger 來講是非常無法忍受的事情。我們寫東西只是為了興趣,希望跟別的有同樣興趣的人交流想法,不是花時間寫東西給別人用的。

這個遊戲規則應該不過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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